我校工会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日前,我校收到全国总工会2010年5月28日下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的决定》,长春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对中国工会十五大以来,涌现出来的一批坚持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工会工作全局,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增强基层活力为重点,深入开展建家活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功立业,成绩优异的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给予表彰,共授予1523个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授予1499个单位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我校工会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此项荣誉是对我校工会工作的肯定与鼓励,我们会珍惜荣誉,锐意进取、再接再厉,全面履行职能,力争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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