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学生工作处;出生年月:1976.10;参加工作时间:2000.7;职称:讲师;职务:公寓管理中心副主任。
汤新昌同志自2010年担任公寓管理中心副主任以来,勤于学习、勇于创新,提出了“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秉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不断探索管理的新方法,使学生公寓的服务更加科学化、系统化,提高了服务管理水平。确保了全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近年来,通过各种评比、奖惩机制,极大的提高了学生公寓卫生状况,公寓偷盗现象基本杜绝。在毕业生离校之际,公寓中心实行全天候服务,确保毕业期间公寓内无一项违规现象发生。2011年度被评为校先进工作者;2012年度被吉林省高校公寓管理专业委员会评为先进个人,公寓管理中心被评为先进集体;2012年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先进个人;2012年校工会积极分子;2011年度,我校四栋学生公寓被省高校公寓管理专业委员会评为“阳光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