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上级单位表彰的集体有:
――校妇委会在2017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被市妇联授予2017、2018年度先进妇委会荣誉称号;
――我校“代理妈妈”团队在2017年被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吉林省教育厅授予 “吉林好人•最美教师”荣誉称号;
――校妇女理论研究会在2018年被吉林省妇联、吉林省妇女学会授予优秀论文组织奖;
获得上级单位表彰的个人有:
――于英焕被长春市妇联授予2018年度“长春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张春雷家庭被长春市妇联授予2018年度长春市“最美家庭” 荣誉称号;
――杜丽明被长春市妇联授予2017年度长春市优秀妇女干部荣誉称号;
――郭丽被长春市妇联授予2018年度长春市优秀妇女干部荣誉称号;
――张肃等20名教职工撰写的18篇论文被吉林省妇联、吉林省妇女学会授予2018年度吉林省妇女研究优秀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