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表彰的集体:
1、校妇委会在吉林省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被省委组织部、省妇联评为先进妇联组织;2011年6月
2、校妇委会、马克思主义院妇委会、校医院妇委会被长春市妇联授予先进妇委会荣誉称号;2012年1月
3、机关妇委会被长春市妇联授予长春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2011年3月
获得表彰的先进个人:
1、王凤仁被长春市妇联授予长春市妇女工作优秀领导荣誉称号;2012年1月10日 2011年2月10日(两次)
2、李丽(副校长)被长春市妇联授予长春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011年3月7日
3、郭丽获得全国妇女争先创优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2年2月
4、郭丽、李丽(校办)、陈淑萍被长春市妇联授予长春市优秀妇女干部荣誉称号; 2012年1月10日
5、李华家庭被长春市妇联评为长春市“和谐家庭”荣誉称号。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