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计划生育办公室被评为朝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2012)

根据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委、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长朝发[2012]16号),我校计划生育办公室被评为2011年度“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